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程序
 

    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政府采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特制定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范。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程序


  1.采购项目登记:由采购中心主任负责接收政府采购项目批复函,对采购项目进行编号、登记备案,分配到业务部一部或二部。
  2.项目审批:业务部负责人拟定采购项目审批表,指定采购项目负责人,报采购中心主任审批。
  3.签订委托采购协议:采购中心主任审批后签字,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委托采购协议。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质量标准。
  4.成立谈判小组
  职责:与投标人谈判,根据谈判结果和评分结果,出具谈判结果报告,向采购人推荐中标顺序人。
  谈判活动由密云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谈判小组的组成: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占2/3,组长由专家中推荐。专家由采购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县级专业技术人员),抽取时间:开标前1天。
  5.谈判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6.保密原则:谈判小组与每个投标人的谈判是保密的,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谈判的内容,以任何形式透漏给第三方。
  7.谈判程序
  (1)起草招标文件
  由采购中心根据委托书,起草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2)向投标人发出邀请
  在网上公布招标信息,从报名合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投标人或从供应商库中抽取3家以上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
  ( 3 )递交投标文件
  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登记签到,以示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前30分钟,开始收取投标文件;同时审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
  开标前10分钟现场抽取谈判顺序。
  (4) 符合性审查
  开标后,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人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代理商具备生产厂家授权书、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售后服务承诺、银行资信证明等)是否齐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进入下一轮评分程序。
   ( 5 )谈判
  1)谈判小组与投标人单独进行谈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记录。记录的内容经投标人审阅后,签字确认。
  2)谈判的主要内容:投标人资质、经济实力、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等。重点对投标价格、供货时间和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支持)进行细致的谈判。
  3)最后一轮谈判结束时,各投标人必须确认自己的最终报价。
  (6)评审:根据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评标方法。
  (7)出具谈判结果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谈判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8.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结果,经过实地考察,本着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定标)。
  9.质疑和中标、成交通知:质疑期满后如无质疑,1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与中标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有质疑,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质疑事项答复书,如对答复书有异议,在15个工作日内向密云县政府采购办投诉。否则,招标方将在第16个工作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10.政府采购文件备案: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将委托采购协议、采购结果报告、采购人确认书、中标通知书报采购办备案。
  1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报采购办备案。
  12.验收:合同履行完毕,由合同各方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和数量进行现场验收。专业性强、技术指标复杂的项目,应有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13.合同价款支付:审核中标人送达的发票和验收报告,1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办报送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资料。
  14.政府采购文件归档:采购项目完成以后5日内,将政府采购文件整理归档(打印封面、撰写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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