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政府采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特制定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范。

二、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1. 采购项目登记:由采购中心主任负责接收政府采购项目批复函,对采购项目进行编号、登记备案,分配到业务部一部或二部。
  2. 项目审批:业务部负责人拟定采购项目审批表,指定采购项目负责人,报采购中心主任审批。
  3. 签订委托采购协议:采购中心主任审批后签字,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委托采购协议。
  4. 提供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采购人在5天内提供采购物品清单和详细技术参数,以及必要的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质量标准。
    5. 成立招标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
    (1) 成立招标委员会:
    组成:成员由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组成。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包括: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和评标、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成立评标委员会
  评委的组成: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应占2/3。专家由监察人员从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遇有行业和产品特殊,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人选,但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
  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
  评标组长从专家中推荐产生。
  职责:负责独立审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程度,并逐项作出评价;对投标文件表述不清的,当场向投标人进行咨询;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废标;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写出书面评标报告;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专家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 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中心负责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签字同意后发售。专业性强、技术指标要求高的项目应聘请专家对标书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发售,发售期应有3天以上的时间。
  7.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发布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8. 开标:招标公告发布20日后由采购中心组织开标。开标在监察局、审计局、采购办监督下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
  9.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写出书面评标报告,向采购人推荐中标顺序人。
  10.定标: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1.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的1个工作日内,集中采购机构在北京市财政局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法定质疑期7天,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刊登的时间为准。
  12.质疑和中标、成交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质疑期内未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如有质疑,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质疑事项答复书。如对答复书有异议,在15个工作日内向密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否则,招标方将在第16个工作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13.采购文件备案:
  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须将委托采购协议、评标报告、采购人书面确认函、中标通知书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1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1个工作日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15.验收:合同履行完毕,由合同各方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和数量进行现场验收。专业性强、技术指标复杂的项目,应有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16.合同价款支付:审核中标人送达的发票和验收报告,1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办报送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资料。
  17.政府采购文件归档:采购项目完成以后5日内,将政府采购文件整理归档(打印封面、撰写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转摘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印 】【 关闭